印度标准IS 616:2017/IEC 60065:2014 将取代IS 616:2010/IEC 60065:2005

2017-10-14 10:10:46 检测认证百事通 何工 QQ咨询
印度标准局BIS于2017年9月13日通知,标准IS616:2017/IEC 60065:2014 将取代IS 616:2010/IEC 60065:2005,详情如下:2018年6月27日之前,新旧标准IS616:2010/IEC 60065:2005 and IS 616:2017/IEC 60065:2014(-音频、视频和类似的电子设备-安全要求),都可以使用,在此之后,IS 616:2010/IEC 60065:2005将被取消。

印度标准局BIS于2017年9月13日通知,标准IS616:2017/IEC 60065:2014 将取代IS 616:2010/IEC 60065:2005,详情如下:

1.2018年6月27日之前,新旧标准IS616:2010/IEC 60065:2005 and IS 616:2017/IEC 60065:2014(-音频、视频和类似的电子设备-安全要求),都可以使用,在此之后,IS 616:2010/IEC 60065:2005将被取消。

2. 当新旧标准更替的时候,要注意新版标准IS616:2017 /IEC 60065:2014,基于旧版本616:2010/IEC 60065:2005的重大改变如下:

※ 未明确覆盖的结构和组件”的要求(Cl.3.3)

※ 考虑“组件和subassemUNK与iec62368 - 1”(Cl)的关系。3.4)

※ 电视机额定电流消耗或额定功耗测量设定(Cl. 4.2.2)

※ 含有多通道放大器的设备的正常工作条件(Cl . 4.2.5(e))

※ 更改“识别和供应等级”的要求

※ “小心标记”新要求(Cl . 5.4)

※ 安装或使用说明书的新警告要求(Cl . 5.5.2 i & j)

※ led新要求(Cl . 6.3)

※ “MAINS plug”(Cl . 9.1.6)的检测要求。

※ 大喇叭系统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休克危害新要求(Cl . 9.2)

※ 绝缘要求的湿度处理新测试条件(Cl.10.3)

※ “温升测量”的额外要求(Cl.11.2.2)

※ 更换零件的加热要求,除绕组和印板外,提供电气绝缘(Cl.11.2.4)

※ 印刷电路板新增要求(Cl.11.2.7)

※ “Drop Test”的修改要求(Cl.12.1.5)

※ “压力测试”的修订要求(Cl.12.1.6)

※ 手握(Cl . 12.3)的远程控制设备机械强度测试的高度为500mm。

※ 装有硬币/纽扣电池的装置的新要求(Cl . 12.7)

※ 工作电压测定的修正测试条件(Cl . 13.2)

※ 更改许可证的要求(Cl . 13.3.1)

※ 增加电路的最小间隙的要求(表10)

※ 更改在要求的最小爬电距离 (重生 13.4,表 11)

※ 要求指定为多层印制的板结构 (重生 13.5.2) 政法

※ 变压器、磁耦合器和类似设备的要求(Cl . 13.6)

※ 平面变压器的要求(Cl.14.4.3)

※ 根据IEC 60730- 1对提供类型2的设备进行检查。AL行动(Cl.14.6.4)

※ 可携式二次密封电池和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电池应符合iec62133(Cl.14.11.1)

※ 光耦合器要求的变化(Cl.14.12)

※ 喘振抑制变阻器的附加依从性(Cl.14.13)

※ 插头和插座要求的改变(Cl.15.1)

※ 保护接地规定的附加要求(Cl.15.2)

※ 本质上受保护的管道,包括具有整体保护屏幕的管道,应遵守iec61965(Cl.18.1)

※ “非本质保护的显像管”的修改要求(cl .18.2)

※ Change in要求”(Cl.19 mechanical稳定与灾害)

※ 印刷电路板要求的改变(cl .20.2.5)

3.转换的流程

a.已经提交给BIS的申请仍按旧版本进行处理。

b.新申请可以按新版本或旧版本提交。

c.对于按旧版本进行申请的,制造商将于2018年6月27日或之前切换至新版本,否则将按规范关闭或者拒绝该申请。

d.所有已登记的制造商应于2018年6月27日或之前,通过提交修订测试报告,将所有的基础模型提交到新版本中,并按照修订后的标准,从任何BIS认可的实验室中为附加/修改的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基础模型提交修订测试报告。

e.在2018年6月27日或之前,如果已注册的制造商只对选定的型号更新标准版本,所有剩余型号将于2018年6月27日从注册范围内删除。如果制造商没能在2018年6月27日或之前,将注册过的型号成功替换成新版本,则该注册型号在2018年6月28日将被视为已被取消。

4.更改标准的信函应由BIS出具,注明符合修订标准的产品名称和型号。对于变更标准的型号,制造商只能在这些型号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并获得BIS的必要批准后,才能申请BIS 认证标志和注册号码。

5.所有注册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按照上述准则及时采取变更标准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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